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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
1.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規定辦理。
2.臺南市 112 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身心障礙學生申請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實施計畫。
二、目的:協助本校特殊需求學生在校學習、生活自理、適應環境等事宜。
三、名額:正取 1 名、備取 1 名。
四、工作內容:
1.配合本校特殊需求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協助教師處理偶發事件(含受傷、疾病、健康維護工作)。
2.在教師督導下,配合教師教學需求,協助特殊需求學生在校之學習、評量與上下
課及校園生活等事項以及提供學生在校及其他校園生活等支持性服務。
3.維護特殊需求學生參與戶外教育教學活動之安全。
4.每日填寫工作日誌,記錄學生學習與行為表現、處理措施與成效等。
五、任用期間:
1.實際服務日數及時數依本市教育局核定補助時數經費辦理,經費由市府專款補助,惟
當進用原因或經費來源消失時,將同時無條件解僱。
2.預計112年 9 月 1 日起至112年 12 月 31 日止。
六、遴用相關規定:
1.本案僱用之特教學生助理人員,依市府公告核定方式支薪,以鐘點費方式支應,
每小時以 176 元計,每天服務不超過 8 小時,服務時數依實際情況做適度調整。
2.受僱用人員須依勞基法規定辦理,相關勞、健保、勞退金由本市教育局特幼科
核定額度內勻支。
3.錄取者經進用,應接受學校之職前訓練並積極參與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專業團體
辦理之在職進修活動。
4.本期受聘之助理員如表現良好經本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核通過者,依市府核
定經費後,可優先續聘為 113 年度 1~6 月特殊需求學生助理員。
七、報名資格:依「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遴用辦法」第 6 條規定需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
八、報名日期:即日起到 112 年 8 月 18 日(星期五)下午 4 點前截止。
九、地點及連絡電話:本校教務處。地址:臺南市安南區城北路 195 號。
電話: 06-2577645轉 841 。
十、報名方式:響應節能減碳及環保觀念,本次甄選採電子郵件報名,請填妥報名表與切結書(如附件)連同國民身份證件影本、最高學歷證明影本電子檔寄送至e-mail信箱 plait0216@gmail.com 。
十一、甄選方式:1.書面審查,經甄選小組審核資格。
2.口試審查(口試時間: 112 年 8 月 21 日星期一 上午 10 點 30 分),依
面試擇優錄取。(依報名次序口試,請於 10 點前於教務處報到)
3.甄選當日請攜帶所有證件正本。
十二、錄取公佈:112年 8 月 21 日(星期一)下午四點前於本校網站及教育局公告系統公布
錄取名單,並電話通知報到時間,未報到者視同棄權,並由備取人
員依序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