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8 月 30 日臺教資(六)字第 1100114938 號函辦理。
二、旨揭相關訊息如下:
1、第一階段課程:
(1)校園空氣品質維護管理之相關法規及政策說明。
(2)空氣污染對健康之影響及自我防護措施。
(3)因應空氣品質惡化處理措施暨應變流程說明。
2、第二階段課程:
(1)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說明。
(2)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標章分級與申請說明。
(二)前揭數位課程預訂自 110 年 9 月 10 日起於「教師 e 學院」平台開課,屆時可利用關鍵字「校園空氣品質」搜尋課程,惠請踴躍上網進修。
(三)教育部將依課程性質另核發教師/公務員研習時數(需於本( 110 )年 12 月 10 日(星期五)前完成線上課程),完成第一階段課程核發 3 小時、第二階段課程核發 2 小時,共計 5 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