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局 111 年度普通班級特需生之認識與輔導管教措施增能實施計畫辦理。
二、目的:有鑑於普通班內特殊生,或未經鑑定而外顯行為有特殊需求學生亟需支持,普通班級教師亦應具備特教知能,除能辨識特需生外,亦應掌握特需生所能適應之輔導管教技巧,及班級其他同學與特需生之互動引導,更進一步提升與特需生及一般生家長之溝通知能。
三、旨揭研習詳細資訊如下:
(一)研習時間:
溪南場: 111 年 3 月 4 日(星期五)
溪北場: 111 年 3 月 11 日(星期五)
(二)地點:大灣國小菁英館
(三)報名方式:
溪南場:請於 111 年 3 月 3 日前至學習護照(編號 262601)報名參加。
溪北場:請於 111 年 3 月 10 日前至學習護照(編號 262606)報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