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14 年 7 月 30 日南市教人(一)字第 1141069237 號函: 修正「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及教師在職進修研究實施要點」,名稱並修正為「臺南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及教師在職進修研究實施要點」,自即日生效,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