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本校財產報廢品招商變賣公告-公務車報廢變賣一輛,請踴躍參加投標。 法令依據:各機關奉准報廢財產之變賣及估價作業程序修正規定。 公告事項: 一、報廢品等變賣標的物品名、數量及標單如附件。 二、開標日期及地點:訂於 106 年 4 月 20 日 10 時在校長室當眾開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