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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曾振儀 - 輔導室 | 2025-10-29 | 點閱數: 65

說明:

一、旨揭計畫支持服務之對象為特殊教育學生,並增訂幼兒為各項支持服務之適用對象,據以辦理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教育輔具借用及申請等事務。

二、本計畫函頒各級學校據以申請 115 年度本市教育輔具等事宜,相關電子檔請至臺南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網址為: https ://serc.tn.edu.tw/)點選下載,路徑為首頁/文件申請/學習輔具。

  • 臺南市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教育輔具借用及申請實施計畫.pdf
    1) 臺南市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教育輔具借用及申請實施計畫.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