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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立東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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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李玄景 - 學務 | 2016-11-29 | 點閱數: 1023

主旨:重申請各校配合共同推動校園空氣品質警示及防護措施,以維護學生健康,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5 年 11 月 12 日臺教資(六)字第 1050162047F 號書函辦理。

二、由於雲嘉南地區秋冬細懸浮微粒指標容易偏高,請各校(園) 依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空氣品質

       惡化處理措施暨緊急應變作業流程」及本市校園空氣品質旗幟推動計畫中,旗幟顏色對應防護表採取適當之基本防

       護,以維護學生、幼兒及教職員之健康。

      (一)若當日空氣汙染指標(PSI)和懸浮微粒 PM2.5 指標顏色等級分別落於不同等級時,請以較嚴重的指標等級進行旗

            幟顏色豎立,亦同時配合妥適基本防護。

      (二)請各校(園)依規定指派專人主動查詢未來 3 日之空氣品質預報資訊及預為因應,並於每日上午 8 時 00 分及下午 12

           時 30 分查詢空氣品質及時現況;建議學校應至少採取 1 種以上警示措施(包括空氣品質旗幟、電子跑馬燈、大型

           液晶螢幕看板或校園廣播等方式)。

三、當細懸浮微粒(PM2.5)指標對應之移動平均值大於等於 71μg/m3 ,未達 150.5μg/m3 時,除懸掛紫旗警示外,如有運

       動、體育課程,參考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因應空氣品質之運動建議」,應調整以室內活動為主;當空品質惡化

       至 PSI 達 300 , PM2.5「小時濃度值」達 250.4μg/m3 以上或「移動平均值」達 150.5μg/m3 以上,則應立即停止戶外活動。

四、空氣品質資訊取得:

      (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氣品質監測網(http://taqm.epa.gov.tw/taqm/tw/default.aspx 。

      (二)環境即時通(APP)。

      (三)台南市政府網站首頁((http://www.tainan.gov.tw/tainan//default.asp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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