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臺南市 111 年度教職員工急救教育研習實施計畫」 附件 2
說明:
一、本局 110 年 10 月 8 日南市教安(二)字第 1101219678 號函諒達。
二、因誤植旨揭計畫附件 2「臺南市 111 年度教職員工急救教育研習課程名稱及代碼」北門曾文區辦理日期,特此更正為「111/07/21 及 111/07/22」。
三、檢附上開附件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