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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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臺南市東區東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7月1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人(二)字第1110831414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因應111年11月26日(星期六)舉辦之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之複決案,請依說明事項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選舉委員會111年1月22日南市選一字第1113150013號函及111年5月25日南市選一字第1110000778號函辦理。
二、請配合辦理事項如下:
(一)於安排該學期行事曆時,若111年11月25日(星期五)、26日(星期六)等2日遇有校慶、運動會或其他活動時,宜斟酌改期辦理。
(二)選務工作事項之「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習會」、「投票日前一日至區公所點領選票與佈置投開票所」及「投票日當天擔任選務人員」等3項,其給予公假、補休及公假期間代課鐘點費等方式,說明如下:
1、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習會:核給公假4小時,並請以課務自理或無課務時段前往參加
2、投票日前一日至區公所點領選票與佈置投開票所:
(1)教師擔任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及發票管理員(指派點領選票者)之選務工作,當天以公假登記,並依當天實際課務至多支給4節代課鐘點費,請學校確實掌控覈實補助,不得有浮濫之情事。
(2)其它擔任選務工作人員之教師,予以公假並請以課務自理或無課務時段參加。
3、投票日當天擔任選務人員之教師,予以公假登記,另考量當天教師無課務,且已領有工作津貼,同意給予補休2天,並於投票日後1年內擇無課務時段或自行調課方式補休完畢,補休期間不另支給代課鐘點費。
4、如有上開代課鐘點費問題,請聯絡本局課程發展科科員鄭凱澤(聯絡電話:06-2991111分機8330)。
正本:臺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臺南市私立昭明國民中學除外)
副本:臺南市選舉委員會、本局課程發展科、本局特幼教育科、本局學輔校安科、本局督學辦公室、本局秘書室、本局人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