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局 111 年 9 月 22 日南市教政字第 1111016882 號函續辦。
二、為發揮機關量能,防範本局暨所屬機關學校於十月慶典期間發生重大危安、洩密或偶(突)發事件,爰辦理宣導活動,維護期間請利用機關學校公佈欄或於適當處所宣導公務機密及機關安全維護內容,以提升同仁警覺性,有效避免危害情事發生。
三、宣導活動期間:即日起至 111 年 10 月 11 日止。
四、檢附「111 年十月慶典期間維護宣導標語」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