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 書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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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箱:branda8128@mail.tainan.gov.tw
受文者:臺南市東區東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3月23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1120385613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一 (0385613A00_ATTCH1.PDF)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行政總處)為因應112年1月1日施行之「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辦法」,彙整該辦法問答集並公告於人事行政總處全球資訊網,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人事行政總處112年3月20日總處給字第1124000412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1份。
二、旨揭問答集請逕至人事行政總處全球資訊網(https://www.dgpa.gov.tw)/給與福利處/獎金費用及業務Q&A專區下載運用。
正本:臺南市政府所屬各級機關學校
副本:臺南市政府主計處、臺南市政府人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