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 書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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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臺南市東區東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3月31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1120437276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 (0437276A00_ATTCH1.pdf)
主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配合衛生福利部「第四期國家癌症防治計畫(108-112年)」,業將四癌(子宮頸癌、乳癌、口腔癌及大腸癌)篩檢列為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實施要點檢查項目,請查照並鼓勵公務同仁多加利用。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12年3月29日公保字第1120003009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正本:臺南市政府所屬各級機關學校
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