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市年度計畫辦理。
二、本年度獲書法類各組前三名者應參加 112 年 10 月 20 日於新市 國小活動中心舉行之現場書寫,書寫完之作品(非初賽之 作品)由東光國小送件)參加全國決賽。 三、報名時間(報名表資料請於112.09.27 以前交予學務處生教組代為填寫報名,作品最遲於 112.10.06交予學務處生教組,但請參賽學生備好參賽的中英文名字及指導老師的中英文名字交予本校生教組)及地點等比賽內容請詳參實施計畫,以維護參賽 者權益。
四、為增進比賽之公平性,請加強宣導參賽學生及指導教師落 實正確的智財觀念與創作態度,了解相關創作參賽責任,
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或有抄襲、代筆等違反比賽規則之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