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設籍本市 4 個月以上,在本市公立國民小學就學之在學學生(一年級新生除外),且符合下列條件者,得申請本獎學金: (一)單親家庭且家境清寒。 (二)上學年度各學習領域均達甲等以上。
由級任老師推薦,請向教務處索取申請表。本校名額 4 名,以本學期未領取其他校內外獎助學金者優先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