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拔方式:
1、六年級各班先進行初選,之後推選一名學生參加學校複選,班級比照學校複評標準,複選由審查小組(六年級學年導師、四處室主任、校長)審核。
2、學校複選依校內初評評比,同分數學生的排序,以學校其他獎狀(或表現)的總分高者排序在前。
3、市模範兒童與校內模範生不重複。
4、複選者請於 114 年 2 月 12 日(星期三)前自行準備相關文件正本、影本及本表依序彙集成冊送學務處檢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