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114 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本年度獲書法類各組前三名者應參加 114 年 10 月 18 日於民德國中民德館舉行之現場書寫,書寫完之作品(非初賽之作品)由承辦單位送件參加全國決賽。
三、旨揭報名時間及地點等比賽內容請詳參附件實施計畫,以維護參賽者權益。(報名表資料【附件 1】請於 114 年 09 月 23 日以前交予學務處生教組代為網路報名,作品最遲於 114 年 10 月 01 日交予學務處生教組,請參賽學生備好參賽的中英文名字及指導老師的中英文名字交予本校生教組)
四、為確保比賽之公平性,請加強宣導參賽學生及指導教師落實正確的智財觀念與創作態度,了解相關創作參賽責任,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或有抄襲、代筆等違反比賽規則之情事,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