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 函
地址: 70801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 2 段 6 號
承辦人:蔣勤曜
電話: 06-2991111#8645
傳真: 06-2982507
電子信箱: cychiang9101@mail.tainan.gov.tw
受文者:臺南市東區東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7 年 10 月 25 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 1071211107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一(1211107A00_ATTCH1.pdf)
主旨: 107 年 11 月 24 日(星期六)為 107 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全國性公民投票之投票日,依規定是日非屬星期日或休息日者,為便利前往投票,選舉區(公民投票案投票區)內各機關、學校、團體、事業機構員工放假,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中央選舉委員會 107 年 10 月 24 日中選人字第 1073750359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查行政院 107 年 8 月 2 日院授人培揆字第 10700479351 號函略以,爾後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公民投票法舉辦之選舉、罷免及公民投票,如投票日非屬星期六、星期日或其他應放假之日者,為便利選舉區內各級機關、學校、團體、事業機構員工前往投票,是日均以放假處理;至選舉區外之各級機關、學校、團體、事業機構員工,其戶籍設在選舉區內具投票權者,亦比照辦理;至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工,其放假及工資給付等事項,仍請依主管機關勞動部之規定辦理。
正本:臺南市政府各處(臺南市政府人事處除外)、臺南市政府所屬各級機關學校
副本:臺南市政府人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