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東區東光國民小學 108學年度一般長期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壹、依據: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貳、甄選名額及聘期:
一、類別:閩南語長期代理教師 1名
二、代理職缺:合理教師編制缺,擔任科任閩南語教師 1名。
三、錄取名額:正取各 1名,備取各 1 名
四、聘期:108/09/30-109/07/01(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 。
叁、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二)「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規定之情事。
(四)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
二、資格條件:
(一)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二)同時列為臺南市108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候用名冊者。
(三)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四)大學以上畢業者。
肆、公告時間、方式及簡章表件
一、第 1次招考公告時間:108年 9月 12 日(星期四)至 108 年 9 月 19 日(星期四)
二、公告方式: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http://www.tn.edu.tw/index.htm
本校網站https://www.tkes.tn.edu.tw/
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Jlist.aspx
三、簡章表件:上開網站下載使用(簡章、報名表、委託書、切結書)
伍、第 1次報名時間: 108年 9月 12 日(星期四)~108 年 9 月 19 日(星期四)
每天上午 9時~12 時、下午 2 時~4 時 例假日不受理報名
第 2次報名時間:108年 9月 23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12 時、下午 2 時~4 時
第 3次報名時間:108年 9月 25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12 時、下午 2 時~4 時
陸、第 1次甄試日期: 108年 9月 20 (星期五)上午 9 時
第 2次甄試日期: 108年 9月 24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
第 3次甄試日期: 108年 9月 26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
柒、甄選方式及配分比例 :
一、試教(60%):
(一)範圍:五、六年級真平(台羅版)(單元任選,自備教材、教具)
(二)時間:每人 10分鐘。(第 9 分鐘響鈴 1 次,第 10 分鐘響鈴 2 次,立即結束)
(三)試教現場無學生。
二、口試(40%):每人 10分鐘。以教育理念、教學知能、班級經營及學校行政為主,每人 10
分鐘。(統一提問 2分鐘,回答時間 8分鐘)
捌、第 1次甄選結果公告: 108年 9月 20 日(星期五)下午2時前
第 2次甄選結果公告:108年 9月 24 日 (星期二)下午 2時前
第 3次甄選結果公告:108年 9月 26 日(星期四)下午 2時前
玖、其他: 詳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