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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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臺南市東區東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月6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1100066898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主旨 (0066898A00_ATTCH1.pdf、0066898A00_ATTCH2.pdf)
主旨: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修正之「國民旅遊卡相關事項Q&A」1份,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9年12月31日總處培字第1100010063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配合行政院109年12月22日院授人培字第1090048025號函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3點、第5點,爰修正旨揭Q&A。
正本:臺南市政府各處(臺南市政府人事處除外)、臺南市政府災害防救辦公室、臺南市政府所屬各級機關學校、臺南市政府性別平等辦公室
副本:臺南市政府人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