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708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
承辦人:鄭宇芳
電話:06-2991111分機8648
傳真:06-2982639
受文者:臺南市東區東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3月25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課(二)字第1100388609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 (0388609A00_ATTCH1.pdf)
主旨:修正「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兒園辦理教師介聘甄選分發實施要點」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送修正「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兒園辦理教師介聘甄選分發實施要點」。
正本:臺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
副本:臺南市政府法制處(請登錄法規資料庫)(含附件)、臺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請刊登政府公報)(含附件)、本局秘書室(含附件)、本局特幼教育科(含附件)、本局課程發展科(含附件)
【注意】
欲參加本年度市內(外)介聘之教師,請於4 月 6 日(星期二)中午 12:00前填具附件--參加介聘甄選申請書,送人事室以利後續提報教評會審查事宜,逾時不候,謹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