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 書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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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臺南市東區東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4月15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110046448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0464480A00_ATTCH1.pdf)
主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配合衛生福利部「第四期國家癌症防治計畫(108-112年)」,業將「四癌篩檢」列為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實施要點檢查項目,請查照並鼓勵公務同仁多加利用。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10年4月9日公保字第1100003099號函辦理。
正本:臺南市政府所屬各級機關學校
副本:臺南市政府人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