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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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臺南市東區東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6月29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110079347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 (0793470A00_ATTCH1.PDF)
主旨:銓敘部函以,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時確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於集中檢疫場所(含防疫旅館)隔離治療時,得視同住院治療並發給慰問金,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0年6月28日部退五字第11053590142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1份。
正本:臺南市政府各處(臺南市政府人事處除外)、臺南市政府所屬各級機關學校
副本: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