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臺南市 111 學年度資賦優異兒童提早入小學鑑定安置計畫,詳如附件
報名時間到 1 月 19 日,請保握時間。
說明:
一、本案依據「特殊教育法」、「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
「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及
「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辦理。
二、旨揭鑑定安置計畫業經本局第 189761 號公告在案
(http://bulletin.tn.edu.tw/),計畫電子檔亦可至本
局特幼教育科網頁(http://boe.tn.edu.tw/boe/wSite
/mp?mp=23 )之「文件下載」區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