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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陳杏娥 - 人事室 | 2024-03-28 | 點閱數: 300

主旨:檢送本市 113 年度國小及幼兒園教師市內介聘期程及相關
表件,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辦理教師介聘
甄選分發實施要點」辦理。
二、旨揭介聘期程詳如附件 1 ,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113 年度國小及幼兒園教師於原校轉任截止日為 113 年 4 月
8 日(星期一)止,逾期不受理。
(二)實驗教育學校介聘:
1、介聘期程須知:實驗教育學校請參閱附件 2 。
2、各校教師有意願前往實驗教育學校請於 113 年 4 月 11 日
(星期四)前經現職服務學校同意後(同意書如附件 3),
再依介聘期程辦理。
(三)113 年度國小及幼兒園之超額學校應於 113 年 4 月 17 日(星
期三)中午 12 時前提報超額(學校合併或停辦)教師名單

(如附件 4 、 5),並傳真至安南區安慶國小(傳真:
2475032 ,電話 2460334 分機 1701),另紙本核章後寄送至
安南區安慶國小教務處彙整。
三、檢附「本市 113 年度國小及幼兒園教師市內介聘分發期程
表」(附件 1)、「實驗教育學校介聘期程須知」(附件 2)、
「教師申請參加介聘同意書」(附件 3)、「超額教師提報
表」(附件 4)、「學校合併或停辦之現職教師提報表」(附
件 5)、「市內多角調聘任同意書」(附件 6)、「積分審查委
託書」(附件 7)、「現場介聘作業委託書」(附件 8)、「轉
任相關注意事項」(附件 9)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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