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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 郭怡靜 - 學務處 | 2021-01-28 | 點閱數: 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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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市府 110 年 1 月 26 日府消管字第 1100170431 號函辦理。 

二、本府消防局為加強校園自主防災能力、培養災害自助互助精神,致力於推廣防災士概念。

三、另有關各縣市防災士培訓機構,請參閱內政部消防署災害防救深耕資訊網(https://pdmcb.nfa.gov.tw/dp/training-institution)。 

四、如有防災士相關問題,請逕洽本府消防局王志宏(電話: 06-2975119 分機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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