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教育部辦理 108 年度推動高齡自主學習團體實施計
畫,請協助事項,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8 年 5 月 30 日臺教社(二)字第 1080074548 號
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係採取高齡者自主自助精神,透過補助教育部培
植之高齡自主學習團體帶領人,組成高齡者自主學習團
體,將高齡教育資源推展至社區、偏鄉及離島地區,提供
無法至機構學習的長者學習機會,增進其社會參與及終身
學習機會,藉以協助高齡者活躍老化,合先敘明。
三、嗣後如獲教育部補助之帶領人辦理相關活動向貴單位借用
場地,請惠予協助所屬場地借用及優免事宜。
四、檢附旨揭計畫如附件,相關說明及問答集請參見教育部樂
齡學習網( https://moe.senioredu.moe.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