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陳美怡 - 輔導室 | 2020-02-18 | 點閱數: 3221

轉知 109 學年度國中音樂類藝術才能班鑑定簡章,請有需要家長注意期程

說明:
一、依據藝術教育法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辦理。
二、音樂藝術才能班國中設班學校:後甲國中(管絃樂班、國樂班)、南新國中、崇明國中(國樂班)、大成國中、大橋國
中、佳里國中。
三、簡章如附檔

網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於發言內容,由發表者自負責任。
發表者
樹狀展開
:::

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