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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郭怡靜 - 學務處 | 2021-05-24 | 點閱數: 281

說明:

一、考量本市目前兩座焚化廠無法完全處理本市所產生之垃圾,部分垃圾需要仰賴其他縣市焚化爐協助處理,故推動「一般垃圾請使用可辨別內容物之垃圾袋盛裝」政策,以督促民眾落實分類達到垃圾減量目的,並避免垃圾包夾雜危險物品造成市民及清潔隊員危害。

二、即日起請不要再購買或補助其他單位購買無法辨別內容物之不透明垃圾袋,若現有不透明垃圾袋請於本(110)年 9 月 30 日前使用完畢,自同年 10 月 1 日起,請使用可辨別內容物之垃圾袋盛裝一般垃圾,若仍有剩餘之不透明垃圾袋,可盛裝資源回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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