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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陳美怡 - 教務處 | 2015-03-06 | 點閱數: 750

說明:

 

、為配合本市兒童文學月之活動,旨揭比賽作品收件時間延長至104年 4月 9 日(星期四),以郵戳為憑。

 

二、為因應本局雙語獎狀之印製,計畫中報名表姓名部分增列英文欄位,請各校務必配合於填寫報名表時以中英文版(新修正版)為填寫表件,以利後續得獎獎狀製作。

 

三、獲獎學生將於文學月系列活動囡仔故事嘉年華中頒獎。

 

四、比賽新版計畫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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