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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陳怡秀 - 防疫專區 | 2022-03-08 | 點閱數: 297

 

教育部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 110 學年度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1 年 3 月 3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10028334 號函辦理。

二、有關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稱指揮中心)111 年 2 月 24 日新聞稿宣布自 111 年 3 月 7 日起調整居家隔離天數等相關防 疫措施,爰修正「確診者為校(園)內人員時之處置」等部 分相關規定,並自 111 年 3 月 7 日起適用。

三、另依交通部觀光局 111 年 1 月 14 日函文所示,該局已於 110 年 11 月 2 日調整防疫管理措施,並未再就住宿房型及人數加以 規定;爰修正旨揭指引有關戶外教學活動之旅行業承攬防疫依據。

四、檢附本局修正後因應疑似或確診個案緊急應變流程圖卡 1 份 供參,請學校持續依據指揮中心發布最新防疫等級及相關 措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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