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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陳美怡 - 輔導室 | 2023-02-03 | 點閱數: 136

轉知 112 學年度各類資優學生鑑定安置計畫,詳如附件,含一般智能、音樂、創造力及國中資優、數理資優等,請有意願報考之學生家長注意期程。

說明:
一、本案依據「特殊教育法」、「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
「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及
「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辦理。
二、旨揭鑑定安置計畫業經本局第 211502 號公告在案
http://bulletin.tn.edu.tw/),計畫電子檔亦可至本
局特幼教育科網頁( https://www.tn.edu.tw/?p=11612
之「文件下載」區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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