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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周煌欽 - 學務處 | 2023-08-03 | 點閱數: 64

一、依據中華民國柔道總會 112 年 7 月 28 日華柔字第 1120000057 號函辦理。
二、旨揭訂於 112 年 8 月 5 日假國立體育大學、 8 月 6 日假中央警察大學及 8 月 12-13 日假國立體育大學舉行。
三、請各級學校聘任持有該會核發之各級(C/B/A 級)有效教練證者擔任柔道教練職務,並落實每年參與教練講習會及「最新柔道裁判規則」課程以學習新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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