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教育部核定國立屏東大學辦理「104 年度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輔導專長 26 學分班」,請宣導鼓勵教師參加,並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4 年 6 月 5 日臺教師(三)字第 1040067812A 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業於本( 104 )年 6 月 5 日以臺教師(三)字第 1040067812 號函核定國立屏東大學辦理旨揭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輔導專長 26 學分班 1 班次,由進修教師自行付費,教育部不予補助。
三、本案相關開課及招生訊息,請逕洽國立屏東大學朱湘婷小姐,聯絡電話: 08-7663800 分機 18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