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4年5月7日臺教體署學(二)字第1040013550號函辦理。
二、有關本研習辦理資訊,說明如下:
(一) 證照講習班別:中華民國游泳救生協會第 227 期丙(C)級游泳教練講習。
(二) 辦理時間: 104 年 9 月 14 日(星期一)至 9 月 15 日(星期二)。
(三) 辦理地點:臺南市立南區日新國小會議室、臺南市三華游泳池。
(四) 報到時間: 104 年 9 月 14 日(星期一)上午 7 時 45 分至 8 時整於本市日新國民小學會議室辦理報到手續。
三、報名資訊:
(一)報名時間: 104年 9 月 7 日(星期一)起至 104 年 9 月 11 日(星期五)止。
(二)報名方式:請於報名期限前至教育局資訊中心學習護照系統(研習代號: 175584)報名,並請另將報名表(如附件二)傳送至 s896305blue@gmail.com 。
四、本市國小體育專長教師比例係納入教育部一般性補助款考核及地方教育事務統合視導指標中,其中取得具有全國性單項協會核發之 C級以上教練(裁判)證,即視為前開體育專長教師資格。爰為提高本市國小體育專長教師比例,本案擬鼓勵各國小非體育專長教師積極參加,凡參與研習訓練期滿,並於培訓後投入教學(含自行教學及協同教學),則核予嘉獎 1 次。
五、本培訓每日均含水中實習課程,請參訓教師自行準備游泳及盥洗用具。
六、參與本培訓之教師,請各校暫先以本公告核予公假,公假函於嗣後補發。
七、檢附本市 104年度國民中小學游泳與自救能力 C級游泳裁判教練師資培訓計畫書(如附件一)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