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達臺南市教育會104年度會員優秀子女獎學金實施辦法!!
一、獎學金之名額:
1.大專院校(含研究所及五專四、五年級):12名,每名發給2000元。各區基本名額1名
其餘不分區以學業成績之高低順序錄取,若學業成績相同者,增額錄取。
2.高中職校(含五專一至三年級):15名,每名發給1500元。各區基本名額1名
其餘不分區以學業成績之高低順序錄取,若學業成績相同者,增額錄取。
3.國民中學:25名,每名發給1000元。各區基本名額2名
其餘不分區以學業成績之高低順序錄取,若學業成績相同者,增額錄取。
4.凡初審合格者,由本會發給獎狀;複審合格者,另發給獎學金鼓勵。
申請地點:
向會員所屬的區教育會申請(東區教育會收件截止日期為10月23日),區教育會彙整後餘10月30日前送至本市教育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