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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陳美怡 - 教務處 | 2015-09-30 | 點閱數: 611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南大學 104 年 9 月 17 日南大教字第 1040014277 號
函辦理。
二、招生對象:高級中學以下現職專任教師及具合格教師證書
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每班次招
生對象請參閱招生簡章)。
三、開設班別:原住民教育與文化學分班( 2 學分)、海洋教
育學分班( 2 學分)、高關懷學生輔導學分班( 2 學分)。
四、招生名額:每班以 30 人為原則,不足 25 人取消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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