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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陳美怡 - 教務處 | 2016-02-04 | 點閱數: 578

主旨: 105 年教育部文藝創作獎自 3 月 1 日起開始徵件,請鼓勵所
屬踴躍參加,詳如說明,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105 年 1 月 28 日藝視字第 10500004
28 號函辦理。
二、參選資格:
(一)教師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專任、兼任
及退休教師,並領有教師證書或立案學校之聘書。
(二)學生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外各級學校在學學生。
三、徵選組別與項目:
(一)教師組: 1.戲劇劇本( 105 年為現代戲劇劇本)、 2.短
篇小說、 3.散文、 4.詩詞( 105 年為新詩)、 5.童話。
(二)學生組: 1.戲劇劇本( 105 年為現代戲劇劇本)、 2.短
篇小說、 3.散文、 4.詩詞( 105 年為新詩)。
四、收件日期及報名方式:自 105 年 3 月 1 日起至同年 4 月 12 日止

,採線上報名(網址:http://ed.arte.gov.tw/philology/),

報名完成後需郵寄報名表及作品等資料,完成報名程序。
五、收件地址: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10066 臺北市南海路 47
號);洽詢電話: 02-23110574 分機 2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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