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國中小越南語(英語)生活營」,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北教育大學105年5月4日北教大社字第1050630072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
三、辦理單位與合作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國前署、國泰慈善基金會、丁善理慈善基金會
(三)承辦單位:國立台北教育大學
(四)協辦單位:越南胡志明市丁善理紀念中學 (Lawrence S. Ting School, LSTS)、國立台北教育大學進修推廣處、國立台北教育大學社會與區域發展學系。
四、招募對象
學員之父或母原生國籍為越南之新住民子女,且學員為國小高年級以上至國中三年級之台灣學生,每班預計15人。
五、活動時間: 7/1(五)–7/14(日)每日上午9:00至下午3:30,共14天(活動期間交通及住宿部分請自理)。
六、課程班級規劃
1.A班 7/1(五) – 7/7 (四)
2.B班 7/8(五) – 7/14(四)
3.C班 7/1(五) – 7/14(四)
C班課程較A班及B班課程深入,若時間安排許可,請踴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