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宣導 陳美怡 - 機關宣導 | 2016-06-17 | 點閱數: 472

主旨:重申依據臺南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超額比序多
元學習表現採計原則,國中服務學習時數自七上開學日起
始得採計,請轉知所屬應屆畢業生,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旨揭原則第 4 點第 3 項,多元學習表現分數採計七上、
七下、八上、八下、九上五學期,採計期間自七上開學日
起,至九下開學前一日止。
二、部分學生利用國小畢業後,國中開學日前之期間進行服務
學習,爰請提醒所屬應屆畢業生,前述期間之服務時數無
法列入採計。

網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於發言內容,由發表者自負責任。
發表者
樹狀展開
:::

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