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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幸曄 - 教務處 | 2017-04-25 | 點閱數: 452
  • 依據本局106年 4月 17日南市教課(二)字第 1060388767 號函(諒達)暨文藻學校財團法人文藻外語大學106417日高文推廣字第1063500062號函辦理。
  • 現職國民小學英語教師,正式教職服務實際授課英語教學時數達每週至少 4節、年資達 1年(含)以上未滿 5 年者(包含取得合格教師證書後,曾任 3 個月以上國民小學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之年資),課程招生簡章,請參閱附件。
  • 各校符合上開6學分資格者之教師,請於106612()前提送報名資料至本局課程發展科黃勺珊小姐,審核後將一併函送至文藻外語大學進行報名複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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