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中華民國 107 年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本市 107 年度(以下同)語文競賽辦理方式如下:
(一)校內賽:由各校自行公開辦理。
(二)分區預賽:分北一區、北二區、南一區、南二區、高中學生組(南區、北區)辦理。
(三)全市決賽:分北區、南區辦理。
三、競賽日期、地點及報名方法:請詳閱實施計畫。
四、報名日期:
(一)分區預賽:請於 107 年 7 月 19 日(星期四)上午 8 時至 107 年 7 月 25 日(星期三)下午 5 時前完成線上報名,並列印報名表及聲明(附件 5)經核章後於 107 年 7 月 27 日(星期五)前郵寄(郵戳為憑)至各分區承辦學校。
(二)全市決賽:請於 107 年 8 月 8 日(星期三)上...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