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 110 年 3 月 30 日臺教體署學(二)字第 1100011258A 號函辦理。
二、依據教育部校安通報事件統計,近來學生因前往新興秘境發生溺水事件有增加趨勢,除因地處偏遠救援困難外,又因不諳當地水性與一時興起戲水,忽略開放性水域之危險性。
三、為強化學生水域安全知能,請學校多多運用(電子)公布欄、社群媒體(例如:學校臉書 facebook 、與家長 line 群組)或聯絡簿、家長回條等,提醒學生務必注意水域安全與家長務必留意子女假日行蹤。
四、依據「學生溺水事件比較分析」,建議重要水域安全宣傳
時間點如下:
(一)每週五、六、日。
(二)學生段考(期中/期末考)、畢業考前後。
(三)暑假前夕與暑假期間。
(四)溺水事件發生 1 週內。
五、請學校將水域安全宣導與自救救生能力等觀念納入學校年度行事曆及相關課程計畫:
(一)依「各級學校體育實施辦法」第 18 條規定,各校應定期辦理水域安全教育宣導,建議除利用朝會時間或各班級適當時段進行宣導外,輔導各類科課程教師將相關觀念納入適宜課程中,以深化學生自救防溺知能。
(二)請學校於假期前夕,由班導師加強進行水域安全宣導,提醒學生假日出遊安全。
六、檢附體育署「決定命運 4 招」、「新版防溺 10 招」、「自救救人-溪河流篇」等水域安全宣導短片與海報檔案
(
https://www.space.ntu.edu.tw/navigate/s/077FF7F5894E484A89DC8EF0EE854498QQY )提供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