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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心儀 - 教導處公告 | 2021-06-10 | 點閱數: 197

一、依據 110年 1月 25日奉本局鈞長核准簽呈暨本府 110 年 6 月 8 日府政預字第 1100717813 號函辦理。

二、為貫徹本府「清廉效率、公開透明」之施政理念,凝聚廉潔共識,爰規劃辦理本局暨所屬機關學校「110年度端午節期間廉政宣導」,期使同仁明瞭遇有受贈財物、飲宴應酬及請託關說等廉政倫理事件應行注意事項,避免誤觸法網。

三、宣導活動期間:即日起至 110年 6月 30 日止。

四、宣導內容及執行方式:

  1.請轉知同仁遇有與職務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飲宴應酬或請託關說等情,除有「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 4點或第 7點第 1項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長官、知會政風機構,填寫「廉政倫理事件登錄表」,俾維護自身權益

  2.檢送「110年端午節廉政倫理規範宣導標語」(附件 1)及「110 年度端午節廉政宣導小叮嚀」(附件 2)各乙份,請於端午節期間,以電子郵件、 LINE群組、學校網站(臉書)、校園跑馬燈、公佈欄等方式,向同仁、民眾積極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