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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淑薇 - 教務處 | 2021-04-12 | 點閱數: 428

說明:

一、為推動雙語教育政策,提升公立高中職以下學校在職教師雙語教學知能,教育部開設旨揭學分班,課程規劃 6 學分,開辦高中職 7 班、國中 12 班、國小 26 班。旨揭薦送報名作業,以本市執行雙語課程之學校並具雙語教學經驗之教師。

二、薦送對象為正式教師及三個月以上長期代理教師(取得教師證)。各校提報後由各師培單位進行篩選,錄取順位如下:

 

(一)第一順位:具備 CEFR B2 等級或以上之英語能力分級測驗(聽、說、讀、寫)之在職專任教師。
(二)第二順位:具備 CEFR B1 等級之英語能力分級測驗之在職專任教師。惟修畢課程僅由開班學校核發學分證明書,需於 3 年內(113 年 8 月 31 日前)通過 B2 等級之英語能力分級測驗(聽、說、讀、寫),始得於教師證書加註雙語教學次專長。

(三)第三順位:具備 CEFR B2 等級或以上之英語能力分級測驗(聽、說、讀、寫)之 3 個月以上代理代課教師(具合格
教師證)。

(四)第四順位:具備 CEFR B1 等級之英語能力分級測驗(聽、說、讀、寫)之 3 個月以上代理代課教師(具合格教師證)。惟修畢課程僅由開班學校核發學分證明書,需於 3 年內(113 年 8 月 31 日前)通過 B2 等級之英語能力分級測驗(聽、說、讀、寫),始得於教師證書加註雙語教學次專長。

三、 110 年度將於本市開辦之學分班相關事宜如下:

國小班:
1、負責開班學校:國立臺南大學、南臺科技大學。
2、開課地點:國立臺南大學、南臺科技大學。
3、開設班別:國小各 2 班。
4、上課時段:寒暑假、學期週間。

5、修業期程: 110 年 7 月至 111 年 2 月。詳細課表另案公告。

 

四、注意事項:請有意願薦送之教師,填列附件表單後親筆簽名,檢附說明二證照影本,於4/15(四)下班前擲回教學組,俾利彙整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