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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李淑薇 - 教務處 | 2024-09-04 | 點閱數: 96

一、依據教育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及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實施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參考原則辦理。
二、旨揭計畫重點如下:
(一)公開授課內容應參考國中教育會考、學力檢測、學習扶助科技化評量系統、定期評量、學生學習難點等具體資料,研擬有效教學策略,進行課中差異化教學,以提升學生學習成效。
(二)為提升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專業回饋品質,請各校教師積極參與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三類人才培訓與認證,至少具備初階專業回饋知能,並鼓勵參與進階回饋與教學輔導老師培訓,以提升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專業回饋品質。
(三)為落實教育部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每校每學年至少辦理 1 場數位學習模式之公開觀議課,並鼓勵跨校
進行觀摩,成果上傳事項另由本局資訊中心函知各校。
三、 113 學年度完整進行公開授課實施流程(即公開授課、共同備課、教學觀察及專業回饋等流程)達 2 次以上並留有紀錄
者,依據「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核予嘉獎 1 次,惟敘獎不得與各計畫方案重覆採記。各校校長每學年度可規劃相關遴選或徵求機制,推薦公開授課專業回饋績優方案並公開分享,各校校長可推薦至少 10%教師進行敘獎(嘉獎 1 次)。
四、請各校依據本計畫訂定學校 113 學年度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實施計畫,並經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後公布實施。另請各校每學期將學校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一覽表(如附件 2)上傳本市課程計畫備查資源網(網址 http://course.tn.edu.tw/),並以附件 3(臺南市課程計畫備查資源網圖示)作為連結,公告於學校網頁。

 

另檢附本校113年 6 月 26 日 課程發展委員會決議通過之公開授課計畫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