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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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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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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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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4
說明:
- 依據客家委員會(以下稱該會)與教育部108年5月20日會銜發布之客會文字第10861005982號及臺教授國部字第1080047845號函辦理。
- 為落實客語向下扎根,營造客語學習環境,該會與教育部合作推動旨揭計畫,補助對象及項目如下:
- 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辦理推動客語沉浸式教學之陪伴員/協同教學、教材(具)、研究與編輯、代課聘請、發表活動發表及其他相關項目等。
- 市府:辦理客語師資培訓、客語沉浸式教學輔導訪視暨成效評估及其他相關事項等。
- 受理方式及期限(108學年度申辦日期順延如下):有意願參與本計畫之校園,請填妥申請表及相關資料(如附表1),於108年6月20日(星期四)前送本局課程發展科本土語言指導員李昭蓉,由本局辦理初審後,函送該會複審。
- 如需參考本市107學年度參與學校之計畫者(有幼兒園、國小、國中版本),請洽網電99249索取。
- 本案執行期程為108年8月1日至109年7月31日,相關資料及表件請至該會全球資訊網http://www.hakka.gov.tw/首頁/法令規章/客語推廣類/客語沉浸式教學推動實施計畫案(https://www.hakka.gov.tw/Content/Content?NodeID=63&PageID=41292),逕行下載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