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 110 年 3 月 25 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 1100010594A 號函辦理。
二、旨揭賽會由教育部體育署署委託嘉義市政府辦理,各項競賽日程與比賽地點如下:
(一)羽球: 110 年 7 月 6 日至 10 日(共 5 天)假嘉義市港坪運動公園體育館(嘉義市大同路 320 號)辦理。
(二)桌球: 110 年 7 月 12 日至 14 日(共 3 天)假嘉義市立東區體育館(嘉義市彌陀路 381 號)辦理。
(三)網球: 110 年 7 月 12 日至 14 日(共 3 天)假嘉義市港坪運動公園網球場(嘉義市大同路 320 號)辦理。
三、參賽人員由服務機關學校核予公(差)假,請參與人員自行辦理保險,並確認個人健康情況適合參與本活動,若因隱瞞個人健康情況導致意外發生時,應自負一切相關責任。
四、旨揭賽事相關資訊皆會公告至嘉義市桃城體育網(http://www.cysport.tw/Module/Home/Index.php),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嘉義市政府承辦人晏怡婷小姐(05-2254321 分機 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