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市 110 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二、研習時間: 110 年 11月 19日或 24 日(星期五或三)上午 8 時 30 分至 12 時 30 分,可 2 場次全程參加或擇 1 場次參加。
三、研習地點:崇明國中 3 樓會議室。
四、參加對象:
(一)各單位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及相關行政人員。
(二)對此議題有興趣之教師。
(三)性別平等教育相關專家學者及團體。
(四)從事性暴力防治工作相關人員。
(五)相關社團負責人、代表、社工員、輔導人員。
(六)司法人員。
五、報名方式及名額:
(一)本市教師(每場次報名上限 50名):110年 11 月 12日前至本市學習護照(課程編號: 258512及 25813)報名。
(二)其他人員(每場次人數上限 30名):公務人員請於110年 11 月 12日前至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站(開課單位:台南市立崇明國中;課程代碼:第一場次 1101119 、第二場次 1101124),其他身分人員請致電崇明國中06-2907261#841陳主任處報名,額滿為止。
六、聯絡人:崇明國中陳怡潔主任, 06-2907261#841。
七、補充說明:
(一)請各校核予參加人員公(差)假登記。
(二)全程參與 1場次者,核發研習時數 4小時。
(三)本研習於平日辦理,考量校內停車位有限,故暫不提供研習人員校內停車,建議以共乘或騎機車前往(提供機車停車位),附近有收費停車場,位於崇明國大門口右側 100m 處(詳細位置圖請參見附件)
(四)本研習提供午餐,但不提供在校內食用,煩請見諒!
(五)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新冠肺炎)防疫措施,請參加研習人員務必配合下列事項:
1.出發前應在家中或原學校單位量測體溫,如有身體不適(呼吸道症狀)或發燒(額溫≧37.5℃或耳溫≧38℃)之情形,應請假避免參加研習活動。
2.務必配合本校實施量測體溫規範,請至一樓穿堂量測體溫,再進入三樓會議室報到。
3.請務必全程配戴口罩。
4.若為居家隔離、居家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之人員,應請假避免參加研習。
八、檢附旨揭研習計畫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