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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峻志 - 教務處 | 2024-04-03 | 點閱數: 314

 

113 學年度第 1 學期申請辦理「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個人、團體與機構實驗教育」申請作業流程及注意事項,申請作業說明(如附件 1 ):

一、本市申請案採線上申請,資料上傳時間訂於 113 年 4 月 1 日(星期一)至 4 月 30 日(星期二)止,請申請人完成線上申請後,於 113 年 5 月 1 日下午 4 時前,將完整申請書紙本送至申請人學區設籍學校(如附件 2 、 3 ),未送交或申請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申請。

 

二、線上申請網址為: https://nee.tn.edu.tw/,由申請人註冊填寫,請申請人在申請頁面中,務必選擇學制,再輸入申請資料,若選錯學制,則需回到上一步驟,重新輸入個人資料。

 

三、有關各設籍學校辦理,說明如下:

(一)公立國小六年級申請國中階段,由未來設籍公立國中學校辦理。

(二)私立國民中小學學生申請,由未來設籍公立學校辦理,若審議核定許可,必須於 113 年 8 月 1 日前轉學至該公立學校,該許可處分函始可生效。

(三)國中三年級申請高中階段,上傳資料由承辦學校線上審查或由未來欲簽訂合作計畫高中辦理。

 

四、本案承辦學校窗口為官田區隆田國小,電話: 06-5791047 轉分機 840 、 831 或 833 。如有系統問題,請聯繫系統廠商,電話: 02-2748-74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