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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人事室 | 2013-09-05 | 點閱數: 254
轉知「102 年全國公教美展南部地區巡迴展」開幕典禮及相關活動,訂於 9 月 13 日(星期五)上午假本市臺南文化中心舉行,歡迎同仁踴躍參加學習,詳如附件請參閱。本項活動係自由參加,全程參加者核給公假,惟課(業)務自理。
訪客 - 人事室 | 2013-09-05 | 點閱數: 286
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釋「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 9 條有關約僱人員因公死亡之認定,參照銓敘部 65 年 3 月 24 日(65)台謨特一字第 08528 號函規定,比照公務人員撫卹法第 5 條第 1 項所列各款因公死亡情事辦理。詳如附件請參閱。
訪客 - 人事室 | 2013-09-05 | 點閱數: 382
轉知教育部函釋有關公立中小學教師取得較高學歷申請改敘,其進修期間曾任公立學校代理教師及私立學校專任輔導教師之年資是否應予扣除疑義案,詳如附件請參閱。 一、依據教育部 102 年 8 月 28 日臺教人(二)字第 1020129469 號函辦理。 二、查公立學校教職員敘薪辦法第 2 條附表說明第 5 點規定:「教師在職進修取得較高學歷申請改敘時,得改按新學歷起敘,並採計不含進修期間之服務成績優良年資,在本職最高薪範圍內按年提敘……。」。 三、次查教育部 94 年 9 月 12 日台人(一)字第 0940127927 號函規定:「有關公立中小學教師在職進修取得較高學歷申請改敘時,其進修期間曾任代理教師之... 觀看完整文章
訪客 - 人事室 | 2013-09-05 | 點閱數: 328
轉知市府教育局 102 年度教育人員研究發表積分審查實施計畫,詳如附件請參閱。 一、依據本市「教育人員研究發表積分審查要點」辦理。 二、申請資格 (一)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 (二)本局暨所屬機關人員。 (三)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代理(課)教師(不含實習教師)。 三、審查範圍以出版品、期刊、研討會論文、教材教案及數位資料等五類,每件最高核予 2 分。 四、申請者請於臺南市學習資源網站報名,線上報名系統( http://web.tn.edu.tw/exam )與資料上傳系統( http://content.tn.edu.tw )同步於 102 年 9 月 2 日(一) 08 : 00 開啟,並於 10... 觀看完整文章
訪客 - 人事室 | 2013-09-02 | 點閱數: 282
為維護國人旅外安全,請同仁於出國服務時避免前往高危險國家或地區,詳如附件請參閱。
訪客 - 人事室 | 2013-09-02 | 點閱數: 306
轉知有關中華民國常青田徑協會辦理「2013 年第 10 屆中華民國常青田徑錦標賽」乙案,詳如附件請參閱。 一、依據中華民國常青田徑協會 102 年 8 月 23 日常田源字第 10200025 號函辦理。 二、比賽時間: 102 年 11 月 2 日至 3 日。 三、比賽地點:彰化市縣立體育場(彰化市健興路 1 號)。 四、報名方式: 102 年 9 月 1 日至 30 日止,逕至該協會完成報名手續(報名網址: http://www.ctma.tw )。 五、對於旨揭活動如有詢問事項,請逕洽聯絡人:張灶生秘書長,連絡電話: 0933505908 。 六、檢附競賽規程乙份(如附件)供參。    
訪客 - 人事室 | 2013-09-02 | 點閱數: 291
轉知南華大學 102 學年度第一學期「推廣教育雲嘉南學分班」招生簡章,歡迎同仁踴躍報名參加,詳如附件請參閱。
訪客 - 人事室 | 2013-09-02 | 點閱數: 274
請各處室及公務同仁於執行職務時,秉持廉政、忠誠、專業、效能、關懷五大原則,以建立廉能服務團隊,應確依公務人員服務守則規範,加強考核並施予服務禮儀及專業訓練,詳如附件請參閱。
訪客 - 人事室 | 2013-09-02 | 點閱數: 341
轉知教育部 102 年 8 月 22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20079014B 號令修正發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第 7 條,詳如附件請參閱。 一、依據教育部 102 年 8 月 22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20079014E 號函辦理。 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第 7 條,以 102 年 7 月 10 日修正公布之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二項業修正為「教師有前項第十一款至第十三款規定情事之一者,應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及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審議通過,…」,爰配合修正第一項第二款。 三、檢附教育部函、發布令影本、修正總說明、修正條文對照表及修正條文各乙份。   ... 觀看完整文章
訪客 - 人事室 | 2013-09-01 | 點閱數: 285
有關教師取得較高學歷申請改敘,經審定後復於同日申請留職停薪,及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取得較高學歷辦理復職並申請學歷改敘,嗣於同日再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並於同日生效,其改敘生效日應如何認定疑義一案,請依教育部函釋辦理,詳如附件請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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